定南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负责全县房产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和房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房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修改房产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产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和房产预警机制。
(二)负责全县房产开发、产权产籍、物业、拆迁、房产中介、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企业(机构)资质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以及房产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房产企业(机构)协会工作。
(三)依法查处房产市场、拆迁、物业房产开发等企业(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房产管理有关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产开发规划、计划;负责全县房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管理;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五)依照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范围内各类房屋的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的档案管理;管理房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及城镇规划区内个人建造住宅的审核;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六)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房产市场的管理、规范和培育及房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置换、置业担保、继承、赠与等的管理。
(七)组织实施和管理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城区范围房屋拆迁货币基准价格;负责全县房屋拆迁估价的鉴定;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
(八)组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交验和住宅小区物业等级评定工作;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备案,指导督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活动;负责城区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和制定物业收费办法。
(九)组织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转制企业未参加房改职工住宅和未列入转制资金预算的其它房产接交和接交后的经营管理。
(十)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和维修养护;负责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管理,建立全县危房档案,编制危旧房屋改造计划。
(十一)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屋白蚁的预防和灭治的组织实施和科普宣传。
(十二)负责全县室内装饰业的管理,负责室内装饰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个人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老干部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 全面完成2018年1177户棚改任务,并协助做好融资工作。
2、做好2018年度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好我县人才住房建设相关工作;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已入住公租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源头把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当前商品房成交、库存等实际情况,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房地产用地的供应,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合理把控土地收储出让总量、结构及出让的时序、节奏和区域分布,使土地供应与商品房市场需求相协调。
4、加强用地监管,促库存增长。建议政府针对已出让的住宅用地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开工建设,尽快达到预售标准;对已开工住宅项目应加快施工进度,尽早上市形成商品住宅供应。对未能交付净地影响宗地开发建设的地块,相关部门要尽快交付净地。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坚决依法收回。
5、推进“商改住”工作。建议政府对有将商业用地或商业用房改为住宅用地或非租赁性住宅需求并符合条件的,由开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后,规划、国土部门采取并联方式审批。
6、积极履行好《物业管理条例》及《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职能,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不断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坚持勤俭节约办事,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8、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着力解决“庸、懒、散”问题,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基本情况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编制数28人,其中参公编制10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数28人,包括参公人员10人,全额事业5人,自收自支13人,退休人员8人,临时工11人。下属单位土地房屋征收办编制数6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
第二部分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定南县房产管理局(含下属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3716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1622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371622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定南县房产管理局(含下属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3371622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71622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006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100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住房改革支出14011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757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42455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一般行政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98196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定南县房产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8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略有下降。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0.8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主要原因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定南县房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