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南县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定南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定南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定南县供销社是主管财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核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办理和监督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编制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拟定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代管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定南县供销社编制数8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在职事业编制6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定南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定南县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80.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定南县供销社支出预算总额80.482万元,其中:部门支出80.4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48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4.86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5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定南县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482万元,比上年增加9.2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6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0.482万元,比上年增加9.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定南县供销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6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主要原因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定南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