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定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使县委、县政府赋予的管理事务工作的职能;指导全县党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2、抓好行政经济服务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公文交换、车辆停放、机关食堂等工作,负责主持升旗仪式。
3、对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和生态公园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
4、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爱国卫生、水电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车辆、监控设备、室外各种照明灯具设施的管理;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搞好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卫生保洁、绿化美化,花草树木的修剪栽培;负责节目、喜庆活动行政经济服务中心环境的布置。
5、负责管理会议中心和会议室(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的会议室除外)。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召开的的全县性会议的安排及会务工作。
6、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及生态公园的房地产建设、维护等综合管理;负责外籍领导干部住宅的调配修膳、水电等管理工作。
7、归口管理县公务小车出租公司。
8、承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它事项
县公务小车出租公司,为县机关事务管理直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县公务小车出租公司管理方案(试行)》;负责调度安排领导的工作用车和驾驶员的配备;负责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年审、保险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定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定南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及定南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3个工作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负责本单位的行政事务、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及本机关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管理会议中心,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的安排及会务工作;负责编制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和年度开支计划工作,负责预算经费的管理,负责审核各种经费报销凭证和全县性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经费预算等工作;负责公文交换站的管理。
2、综合科
主要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和生态公园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绿化美化、计划生育的管理;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和生态公园的房产、地产管理,抓好基建维修计划、预算、施工、验收、结算工作;负责基建维修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水电管理工作;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广场与生态公园的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3、保卫科
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及操作,主持升旗仪式;负责与县保安公司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行政经济服务中心大楼外各种照明灯具、设施的管理。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2 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 3 人;年末实有人数 10 人,其中在职人员 10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共9张(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03.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13.28 万元,较2017年增加60.98万元,增长116.6 %;本年收入合计 1490.6 万元,较2017年增加596.5万元,增长66.7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490.6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60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53.67 万元,较2017年增加620.56 万元,增长74.49 %,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150.24 万元,较2017年增加36.96 万元,增长32.6 %,主要原因是:跨年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453.67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17.1 万元,决算数为 1453.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5.56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1.7 万元,决算数为 47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74.7 %,主要原因是:包括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决算数,定南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为独立预算单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5.9 万元,决算数为 5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三)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5,决算数为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7.74%,主要原因是:2018年追加车辆购置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53.6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32.9 万元,较2017年增加29.4万元,增长14.45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56.5 万元,较2017年增加152.35 万元,增长50.1 %,主要原因是:追加公车购置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15.1 万元,较2017年减少110 万元,下降48.88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2018年记工资福利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649.15 万元,较2017年增加548.8 万元,增长546.9 %,主要原因是:追加公车购置费,固定资产购买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66.3 万元,决算数为66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432.6 万元,增长28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2 万元,完成预算的 57%,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1万元,增长5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61.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393.2 万元,决算数为393.2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393.2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新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9.6 万元,决算数为 268.5 万元,完成预算的99.6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116.9 万元,增长77.1 %。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56.5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152.35 万元,增长50.1 %,主要原因是:追加公车购置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49.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44.7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7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