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定南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二)掌握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进行斗争。
(三)实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实施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实施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实施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八)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十)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一)实施信息通信工作和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实施监管场所看管、开展狱侦、深挖犯罪和看守所管理等工作。
(十二)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共执法活动;负责全县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禁毒和缉毒工作以及承办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规划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及定南县公安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225人(含交警),其中行政编制225人;年末实有人数273人,其中在职人员2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8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共9张(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148.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31.02万元,较2017年减少398.06万元,下降48.01%;本年收入合计5717.78万元,较2017年增加713.82万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追加民警加班补助及执勤津贴提标后差额部分共计约440万元;二是我局向县政府请示增加档案建设经费70万元;三是我局向县政府请示增加鹅公派出所工程建设经费约20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717.78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614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637.11万元,较2017年增加235.08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工资和津补贴增资;年末结转和结余511.69万元,较2017年增加80.67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滞后。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71万元,占95.28%;项目支出266.11万元,占4.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7.49万元,决算数为563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9%。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5.08万元,决算数为53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5%,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的工资提标;二是增加2018年民警加班补助及执勤津贴提标后差额部分支出;三是增加档案建设支出;四是增加鹅公派出所工程建设支出;五是天网工程和铁路护路天网工程未列在公安局的部门预算;六是决算数中包含政法转移资金,预算数里不含此项经费;七是增加政策性追加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41万元,决算数为32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7.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274.5万元,较2017年增加1184.28 万元,增长56.66%,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的人员工资增加;二是2018年目标考核奖励工资增加;三是民警加班补助和执勤津贴提标;四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入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57万元,较2017年减少174.2万元,下降13.58%,主要原因是:一是办公经费正常浮动下降;二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68万元,较2017年减少1246.49万元,下降97.0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入工资福利支出此项支出142.22万元;二是2017年支出中含看守所等人犯支出2018年不含此项。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949.77万元,较2017年增加547.17万元,增长135.91%,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天网工程和铁路护路天网工程支出;二是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装备支出;三是鹅公派出所建设支出;四是执法办案区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5万元,决算数为105.81万元,完成预算的81.0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43万元,下降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万元,决算数为 7.95万元,完成预算的42.97%,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的浮动增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万元,决算数为97.85万元,完成预算的87.3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53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的浮动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8.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372.98万元,增长22.13%,主要原因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07万元(天网工程)。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26%。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0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8年度天网工程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9.07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网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网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4.38万元,执行数为50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7.19 %。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二是协助公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安排不足,天网电费,日常维护人员工资等,都是我局自行调剂其他资金使用,未纳入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