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定南县纪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定南县纪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发现违纪问题,负责初步核实。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及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人民政府及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考察和审核县直、各镇纪检监察干部人选;协助组织部门审核县直部门(单位)和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的提拔任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会同组织部门提出考察下级纪委负责人人选,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66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共9张(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35.6954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617049万元,较2017年增加308.645454万元,增长49.22 %;本年收入合计935.695454万元,较2017年增加308.645454万元,增长49.22%,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质改革及巡察办巡察组人员配备,人员调动较大,办案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35.695454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 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883.4782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83.478245万元,较2017年增加294.066874万元,增长49.8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质改革及巡察办巡察组人员配备,人员调动较大,办案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86.834258万元,较2017年增加52.217209万元,增长150.84%,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经费较多。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3.4782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510.419449万元,决算数为970.312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419449万元,决算数为970.312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变动较大,以及办案费用增加。
无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883.47824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27.528736万元,较2017年增加176.087436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变动较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18041万元,较2017年增加54.521354万元,增长38.1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办案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867万元,较2017年减少4.3189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调整。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51.344768万元,较2017年增加133.456768万元,增长746.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办案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100万元,决算数为13.2344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1.791086万元,下降62.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00万元,决算数为2.80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3.9168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000万元,决算数为10.426721万元,完成预算的 99.3%,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7.871979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9.5147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220.1033万元,增长37.3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98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2989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未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