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农机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南县农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定南县农机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定南县农机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农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定南农业机械管理局是主管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推广、监理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对全县农机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进行调控、监督和服务。
2、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机化的区域规划,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化发展的重大问题。
3、负责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农机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水平。
4、负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办证检验及农用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登记办证、审验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违章处罚和农机事故处理。随着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我县农机装备规模不断扩大,农机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5、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6、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抗旱、防洪、跨区作业以及季节性农业生产服务调度。
7、负责农机产品的适用性试验评估,担负农机维修质量监督和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证,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伪劣农机产品。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定南农业机械管理局编制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参公人员6人、全额事业5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定南县农机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定南县农机局收入预算总额158.3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31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定南县农机局支出预算总额158.3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其中:部门支出158.319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8.319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4.31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58.3195万元,占预算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4.08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定南县农机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319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具体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158.31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8.319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主要原因物价上涨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定南县农机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建少3万。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3万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主要原因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定南县农机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