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省、地关于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情况,拟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根据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县城市管理方案;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维护市容市貌秩序;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对损坏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和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三)根据有关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出现破损、陈旧有损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应急处置,通报事故处理结果;对辖区燃气具安装、维修经营企业进行监督;对辖区燃气供应点安全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对辖区燃气经营点许可证等经营手续进行受理、审批及证件核发;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燃气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燃气市场正常秩序。
(五)抓好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六)协助工商部门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七)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和公共场所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根据有关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等政策法规,制定城市供排水管理方案,承担对全县供排水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本系统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编制数6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数63人、全额事业43人、自收自支事业20人;退休人员27人其中,社保发工资24人,本单位发工资3人。
第二部分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定南县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74.059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3.18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1847万元、专项收入3498万元。事业收入280.8748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定南县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4174.059588万元。其中:部门支出4174.05958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76.05958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54.84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3416万元;项目支出3498万元,全部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城乡社区支出4174.059588万元,占预算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4.8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定南县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93.184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81.54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6.05958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1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作业车辆14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定南县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增加1万。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主要原因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