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南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人民法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
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九)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办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队。
1、立案庭
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审判监督、法医鉴定等所有需要编案号的案件立案、登记编号、预收费用;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审理督促程序案件;办理公示催告;督查审判庭办案审限。
2、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具有管辖权的一审各类公诉案件和自诉刑事案件。
3、民事审判庭
审判一审婚姻家庭类案件,审判继承析产、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损害赔偿、有关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权等案件,并指导本院各基层法庭的民事审判工作。
4、行政审判庭
审判一审行政案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5、审判监督庭
复查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依法审理各类再审案件。
6、执行庭
依法执行由一审管辖并制作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或履行一定行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7、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各部门工作;办理院务会、干警会议等会议事务;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本院督查、文秘、档案、保密;负责法院财务、物质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8、研究室
负责本院信息、新闻宣传,及本院调研工作。
9、法警大队
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搜査、拘传、送达、协助执行人员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协助检察人员进行侦察活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60.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8.11万元,较2018年减少175.74万元,下降22%;本年收入合计1422.8万元,较2018年增加58.04万元,增长4.25%。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22.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8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833万元,较2018年增加292.46万元,增长18.98 %,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临聘人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27.96万元,较2018年减少410.15万元,下降64.28%。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8.9854万元,决算数为1422.84万元。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0.43万元,决算数为1725.81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5万元,决算数为107.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50.95万元,较2018年增加625.5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6.92万元,较2018年增加27.97 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31万元,较2018年减少51.49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241.8万元,较2018年增加24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法庭建设及设备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万元,决算数为19.59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6.7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万元,决算数为6.4 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5万元,决算数为13.1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3.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14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没有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的情况。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金分配支出,会计核算规范。我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年度设定目标
目标1:全年预计收案4500件 ,审结案件4450件。
目标2:建设智慧法庭,完善审判设备,政法装备采购共100.02万。
目标3:建设良好司法公信力,高水平社会满意度,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1:全年预计收案5039件(含执行1835件) ,审结案件5037件(含执行1796件)。
目标2:建设智慧法庭,完善审判设备,政法装备采购共100.02万。
目标3:建设良好司法公信力,高水平社会满意度,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情况
办案数量年度指标为4500件,全年完成5039件。
购买业务装备数年度指标84件,全年完成90件。
资金到位率、使用率完成率100%。
结案数年度指标4450件,全年完成值5037件。
(2)项目完成质量。
一审服判息诉率95%,再审审查询问率60%,已完成年度指标值。
(3)项目的实施进度。
截止2019年12月底,项目经费使用进度完成全年的100%。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