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定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定南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二)掌握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与“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进行斗争。
(三)实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实施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实施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实施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八)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十)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十一)实施信息通信工作和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实施监管场所看管、开展狱侦、深挖犯罪和看守所管理等工作。
(十二)实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共执法活动;负责全县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禁毒和缉毒工作以及承办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规划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教育、培训及技能训练;组织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及定南县公安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260人,其中在职人员207人(含交警、看守所),退休人员5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660.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11.69万元,较2018年增加80.67万元,增长18.72%;本年收入合计6148.85万元,较2018年增加431.07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一是追加24名新招聘巡警经费约115万;二是正常的工资提标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工资福利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148.8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6660.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818.30万元,较2018年增加181.19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一是24名新招聘巡警经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842.24万元,较2018年增加330.55万元,增长69.60%,主要原因是:一是其他应收款增加(警车购置63.59万元、铁骑队摩托车62.67万元);二是2019年收入较2018年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62.87万元,占92.17%;项目支出455.43万元,占7.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98.19万元,决算数为581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91.11万元,决算数为551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6%,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的工资提标;二是决算数中包含政法转移资金,预算数里不计入财政拨款收入经费;三是罚没收入返还部分预算不计入财政拨款收入,但决算是计入此项;四是“天网工程”2016年之后和铁路护路部分约235万元未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而是计入在县整体项目支出中,支付时由我局按季度请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08万元,决算数为30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2.8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890.06万元,较2018年增加615.07万元,增长18.78%,主要原因是:一是正常的人员工资增加;二是2019年目标考核奖励工资增加;三是新增辅警工资增加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57万元,较2018年减少26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正常浮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12万元,较2018年增加16.44万元,增长43.63%,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张桂华一次性退休补助1.87万;二是抚恤金增加1.76万元;三是遗属补助5.7万元;四是其他慰问费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336.12万元,较2018年减少613.65万元,下降182.57%,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资本性支出中含天网工程509.07万;二是2018年支付鹅公派出所工程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69万元,决算数为15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1%,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51.75万元,增长48.9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万元,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3%,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2.45万元,增长30.8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是:未充分做好预算前期工作,对接待费支出预算测算不准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为5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60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减范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19万元,决算数为9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5.5万元,下降5.6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减范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8.6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162.54万元,减少10.28%,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列支鹅公派出所工程支出142万,但2019年度因施工方原因未来结算工程款,二是部分装备未采购。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93万元(天网工程)。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21%。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天网工程项目支出预算开展绩效自评。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网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网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二是协助公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安排不足,天网电费,日常维护人员工资等,都是我局自行调剂其他资金使用,未纳入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