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促进企业招用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关于动员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务工工作方案》定招工办字[2020]2号文件要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对各镇、各帮扶单位申报的完成贫困劳动力及非贫困劳动力招工任务资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资金拨付公示如下:
一、历市镇完成非贫困劳动力招工任务50人拨付个人招工奖励15000元、完成贫困劳动力招工任务77人拨付个人招工奖励23100元。
二、岿美山镇完成非贫困劳动力招工任务47人拨付个人招工奖励14100元、完成贫困劳动力招工任务31人拨付个人招工奖励9300元。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5日(含节假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徐金娣 联系电话:4260836 定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