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全民免费的通知》于2020年4月1日起实行,那么,哪些人能享受到殡葬惠民政策?免费对象可享受哪些免费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标准是什么?定南县民政局就众多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
1.出台这一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此政策是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8〕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绿色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进定南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的。
2.享受殡葬惠民政策有哪些群体?
答:户籍在本县辖区内的亡故城乡居民以及在本县辖区范围内经县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含特困、低保人员,享受丧葬补助的公职人员除外)。
3.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及标准包括哪些?
答:所免费用是指按物价部门核准的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具体为:
(1)殡葬专用车往返20公里内的遗体接运费,含室内遗体收殓费和人力搬运费,20公里以外超出部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此项费用320元;
(2)遗体一般火化费,含出灰费、装尸费、清扫火化炉膛、骨灰消毒、装灰和装灰袋、火化证工本费,费用550元;此项目是普通拣灰炉,丧属也可选择高档拣灰炉,如选择高档拣灰炉另补差价;
(3)普通骨灰盒100元/个;
(4)骨灰寄存三个月共45元;
(5)遗体暂存三天,原则上不暂存,确实须暂存的,必须由县民政局审核批准。超过三天后的费用丧属自行承担。
4.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1)逝者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必须凭公安部门的证明);
(2)逝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1份;
(3)逝者为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出具医院、公安、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丧属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此项费用在哪里报销?
答:为了方便群众,费用在县殡仪馆直接核免,由殡仪馆在次月初到县民政局按程序核报火化费。
6.享受丧葬补助的公职人员在哪里报销?
答:享受丧葬补助的公职人员在原单位或社保局报销。
7.本县户籍的居民在外地去世火化是否享受此政策?
答:本县户籍的居民在外地去世火化享受此政策。
需提供以下资料:
(1)火化证明原件(第三联)复印件各一份;
(2)火化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审批表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账号或者“一卡通”账号复印件两份;
(5)火化对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两份。
(6)逝者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未乱埋乱葬证明或者骨灰寄存证复印件两份。
8.虚报、隐瞒、伪造骗取免费丧葬补贴的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