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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基本医保财政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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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

赣州的新生儿

前三年基本医保由财政买单

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了《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同时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按照“一件实事一个方案”原则,印发了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关于“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的实施方案》备受关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为做好“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民生实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生一件事”一链办理,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切实提高新生儿基本医保参保覆盖率,更好保障新生儿医保权益,持续改善生育养育环境。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并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


(二)服务内容

1.优化新生儿参保登记流程。加强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协同,建立健全新生儿出生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医保参保“出生一件事”线上一链办理,提高线上办理率和办理成功率。各级医保、卫健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加强政策宣传,新生儿出生后,医疗保健机构协助新生儿家长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出生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相关信息,数据自动传送至公安部门办理完户籍信息,医保部门接收到公安户籍信息后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同步开通待遇享受。后续资助参保年度,由新生儿家长按年度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平台申报确认资助参保信息。
2.落实新生儿参保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新生儿参保属地原则,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将资助新生儿参保补助资金拨入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新生儿参保“应补尽补”、医保待遇及时支付。

(三)服务标准
新生儿资助参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其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其中对在2024年1-3月政策正式实施前已自行参保缴费的,其财政资助参保周期顺延一年。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对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的,其个人缴费仍由财政全额资助,待遇享受按照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4年1-3月)
省医保局牵头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优化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系统功能,测算下达各设区市年度资助新生儿参保目标任务。

(二)实施阶段(2024年4-12月)
1.各市县医保、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资助新生儿参保民生实事宣传,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助新生儿家长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出生一件事”办理专区、医保经办窗口等方式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参保档案。
2.11月底前,各级医保、财政部门根据1-10月资助新生儿参保情况,将财政补助资金拨入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次年根据全年实际资助新生儿参保人数据实结算。


(三)验收阶段(2024年12月)
通过日常调度、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地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落实情况、新生儿参保覆盖率、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收。


四、资金安排

各级财政资助新生儿参保补助资金依据当年实际资助新生儿参保人数(含连续资助参保周期内新生儿人数)和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计算,由省与市县按3:7分担,其中西部政策延伸县按4:6分担。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属地参保原则,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方式下达资助新生儿参保补助资金。

五、责任主体

(一)部门责任领导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蔡晓季
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江晓斌

(二)牵头单位责任处室
省医疗保障局法规财务处,负责人:管志明;经办人及办公电话:万昕媛,0791-86313786。

(三)配合单位责任处室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负责人:叶颖;经办人及办公电话:张欢,0791-86208100。


(四)实施主体
各市、县(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健机构。


六、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新生儿参保是全民参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新生儿就医权益、提升新生儿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医保、卫健、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责任分工,共同做好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准宣传,优化服务
各地要拓宽渠道、丰富形式开展宣传,深入社区、医院、托育机构等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动员,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持续优化医保参保登记服务,推进服务下沉,畅通线上办理渠道,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跟踪问效,确保质量
省医保局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动态跟踪资助新生儿参保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成效。各市县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登记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新生儿家长可通过赣服通平台“出生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相关信息,数据自动传送至公安部门办理完户籍信息,医保部门接收到公安户籍信息后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同步开通待遇享受。

1.应用市场下载“赣服通”或支付宝搜索“赣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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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页点击小赣事,选择服务查询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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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语音或文字输入出生一件事,点击出生一件事,选择需要办理的服务点击立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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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资助参保年度,由新生儿家长按年度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平台申报确认资助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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