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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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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于2023年8月16日公布,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是社保经办领域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即日起,“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陆续推出《条例》解读、工作动态、特色亮点,供各地学习借鉴。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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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情况可以查询吗?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或者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经开通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服务,参保人员可以线上查询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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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优先吗?

是的。“军人依法优先”是军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条例》秉持“军人依法优先”的服务理念,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军人保险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优先提供服务。这将进一步提升军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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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多长时间办理完毕?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已办理退休审核(批)手续,或者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目前,部分地方将退休审核(批)和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两个事项进行了“打包办”,方便了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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