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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北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企业群众办事一本通服务指南

访问量:

1、特困供养人员申请

2、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

3、临时救助申请

4、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

5、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请

6、公墓申请

7、遗体火化补帖申请

8、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

9、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10、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

1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

13、生育服务证办理

14、阳光助学奖励申报

15、就业失业登记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8、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9、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受理

2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21、林木采伐证办理

22、山林纠纷调解申请

23、农村建房审批

24、不动产登记

25、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发放

1、特困供养人员申请

(一)关联事项

特困供养人员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具有定南县常住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所称的“无劳动能力”:1.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重度残疾人;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批准的条件】1.应急用的货币财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以及个人名下工商注册出资额等)总额,人均超过12个月低保标准之和的;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除村集体统一发包的家庭承包经营土地外,承租其他人额外转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及其他农业土地的;

3.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不含摩托车、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的;

4.拥有2套(含)以上产权房屋的;

5.拥有商铺等非居住类住房的;

6.拥有非生活必需高档用品的;

7.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8.故意隐瞒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申请证明的;

9.其他法律、法规或者人民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享受特困救助供养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镇村需要可复印);

2)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残疾证、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及复印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一式两份);

3)生活困难相关材料,如:疾病证明、出院记录、费用结算清单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需填写的资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原件,一式三份);

2)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需要委托的才需填写,原件,一式三份)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2、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

(一)关联事项

低保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持有定南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自主提出书面申请。

【不予批准的条件】 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1)拥有家用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家庭;

(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

(4)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

(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三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

(6)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4倍的家庭;

(7)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

4.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5.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子女(孙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6.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在校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参与非法组织、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

9.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10.县政府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镇村需要可复印);

2)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残疾证、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及复印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一式两份);

3)生活困难相关材料,如:疾病证明、出院记录、费用结算清单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需填写的资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原件,一式三份);

2)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需要委托的才需填写,原件,一式三份)。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3、临时救助申请

(一)关联事项

临时救助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持有定南县常住户籍,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生活救助。

【不予批准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临时救助:

1.申请人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2.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4.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以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5.个人或家庭成员从事封建迷信、传销等非法活动造成困难的;有赌博、嫖娼、吸毒、卖淫、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各类服刑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

2)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残疾证、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及复印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一式一份);

3)生活困难相关材料,如:疾病证明、出院记录、费用结算清单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2.申请人需填写的资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已成年的刷脸授权,未成年的需填写授权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镇级7个工作日、县级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4、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

(一)关联事项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居民未死亡; 2.具有本村户籍; 3.年龄达到高龄补贴80周岁。

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村、派出所公章。

2、年满80周岁老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两份及一寸彩照两张。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5、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请

(一)关联事项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村党委、村党总支,下同)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合作社社长、生产大队队长,下同)满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不予批准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已被招聘或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的;2.任职期间已按照文件精神参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的;3.已享受乡镇企业退休待遇或“五保”供养待遇的;4、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刑事处罚的。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一式两份

3、相关证明任职年限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6、公墓申请

(一)关联事项

公墓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定南县岭北镇户籍的自然死亡人口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具备上述批准条件的,均不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到村或镇民政部门领取墓地搬迁安置申请书。

2、经村委会、镇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前往镇公益性墓地实地察看。

3确定后到镇民政部门电脑示意图中备案登记。

4、签订“乡风文明(绿色殡葬)保证书”并将保证金缴纳到镇政府指定账号。凭现金进账单据到镇财政所开具现金收据。

5、镇政府批准申请并由镇民政部门核发“岭北镇公益性墓地安置卡”作为凭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7、遗体火化补帖申请

(一)关联事项

遗体火化补贴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定南户籍自然死亡人口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具备上述批准条件的,均不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火化证明原件(第三联)、复印件一份,如没有火化证原件,村里出具未报销证明;

2.火化发票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申请审批表;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账号或者“一卡通”账号复印件两份,(原件需带上,验原件);

5.火化对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两份(原件需带上,验原件);

6.死者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未乱埋乱葬证明或者骨灰寄存证复印件各两份(原件需带上,验原件)。

7.享受丧葬补助的公职人员民政部门不报销火化费。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8、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

(一)关联事项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父母双亡; 2、具有本村户籍。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具备上述条件,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协议

3、儿童本人户口本、社保卡及1寸彩色照片三张,

4、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残疾症、死亡证明、重大疾病症明、失踪证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9、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一)关联事项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定南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定南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3.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为具有定南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不予批准的条件】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

(四)申请材料清单

1、残疾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三份);

2、低保证;

3、《定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需盖村公章)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0、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

(一)关联事项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具有定南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具备上述批准条件的,均不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

残疾证、身份证、低保证(有低保的)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需填写的资料

《定南县配发辅助器具/助视器申请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残联救助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

(一)关联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变更、注销)登记表》

2、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3、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确认

(一)关联事项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夫妇双方或半边户(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2)年满60周岁。(3)1973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江西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象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

3、结婚证、结扎证

4、两张一寸相片

(所有证件各复印一式两份)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无法定办结时限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3、生育服务证办理

(一)关联事项

生育服务证办理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需生育子女合法夫妻家庭。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再生育证办理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申请表

3、微信办准生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办证操作流程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      生育登记    办证大厅(选择一孩或二孩或三孩或四孩以上

填写男方基本信息     填写女方基本信息     注册     生育登记)

        提交子女信息    上传资料     提交审核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4、阳光助学奖励申报

(一)关联事项

阳光助学奖励申报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如下6个条件,缺一不可:(1)父母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2)父母有合法《结婚证》。 (3)父母只生育一个女孩或二个女孩(含合法抱养)。(4)父母中有一方落实了结扎手术。(5)本人是在学校就读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学生(职中、全私办学的除外、复读生除外)。(6)已在就读学校报名、交费、注册。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老户口表、身份证

2、受助人学生证

3、阳光助学卡

4、结婚证、结扎证

(所有证件各复印一式两份)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5、就业失业登记

(一)关联事项

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一)就业登记条件:1、用人单位招用 2、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的 3、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

(二)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并在当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又失业的 8、用人单位招用 9、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的 10、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

(四)申请材料清单

1、《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3、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4、就业或失业证明(比如: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下岗职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居委会工具的就业、失业证明等)

5、身份证明(比如:大学毕业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等)

6、其他相应材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判决书、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停业证明、征地拆迁的相关证明、转业证明、职称证、工商营业执照、本人灵活就业申请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一)关联事项

丧葬补助金申领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四)申请材料清单

1、代理人的身份证

2、死亡人员的身份证

3、死亡证或火化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

4、一次性丧葬申领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一)关联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2.参保人达到60周岁年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2、社保卡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4、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8、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一)关联事项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指上述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1、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3、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应清晰。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医保社保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19、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受理

(一)关联事项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受理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医疗住院个人自费费用超2万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民政部门审核确认)

(四)申请材料清单

1、定南县医疗救助申报表

2、住院发票原件、费用结算单、用药清单

3、疾病证明、出院记录

4、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意外伤害调查表或受伤证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社保岗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2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一)关联事项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高等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长期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

【不予批准的条件】 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清单

1、《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六)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七)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社保岗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21、林木采伐证办理

(一)关联事项

林木采伐证办理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申请材料清单

1、提交一份书面的采伐申请,写清楚采伐地点、种植面积,及种植时间,保证此山场无山林纠纷,有山林纠纷将不给予办理采伐证,需要村委会盖章。(注:此页需留下联系方式)

2、带采伐证办理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林权证复印件。(复印需要做采伐设计的山场页,及相对应的图纸页、和印有林权证号页。分不清可全部复印)

4、承包山场的需要带承包合同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理结果

(五)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六)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国土规划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22、山林纠纷调解申请

(一)关联事项

山林纠纷调解申请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申请材料清单

1、提交一份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被申请方的林权材料及联系方式(注:村委会注明情况属实,同意上报的字样,此页需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林权证或自留山证户主与申请人名字不相符时,需说明情况并要村委会加盖村委会公章)。

3、林权证明材料复印件(52年土地证、81或85年自留山证、06年林权证)。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理结果

(五)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六)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国土规划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23、农村建房审批

(一)关联事项

农村建房审批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申请材料清单

1、农村建房申请书

2、农村建房审批申请表

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建房用地权属证明材料

5、建房设计施工图、施工合同、工匠证复印件各一份

6、集中建设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复印件

7、签署”定南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8、村民小组会议讨论会议记录(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占地面积、建房层高、建筑面积、四至东南西北)

9、其它材料:申请原址改建、扩建房屋以及拆旧异地建房的,需要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权属证明材料

10、审查通过的,公示7天,交公示图片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五)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六)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24、不动产登记

(一)关联事项

不动产登记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申请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3.1 土改时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

3.2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3.3 权属界线协议书;

3.4 处理决定书、“四固定”土地清册等;

4.权籍调查成果资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五)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六)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事项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25、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发放

(一)关联事项

抚恤金给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一、烈属或遗属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优抚证》。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清单

1、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登记审核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身份认定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员证、退伍证或相关退伍证明。

4、申请书

注意事项:1、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结果

(五)受理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址:定南县岭北镇月子村月子圩8号(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六)办理机构

岭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事项服务窗口

(八)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4200187

(十)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7-4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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