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宣传单
政策咨询(农业农村局)电话:4265608
一、贷款对象
(一)农户:定南县辖区内有农业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非贫困农户。其中,非贫困农户为:一般农户、种养大户和县外引进的职业菜农。本类贷款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以户为贷款单位;
2.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资信状况良好,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余额、无不良担保余额、无恶意拖欠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贷款用途符合政策规定。
(二)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定南县辖区内的获得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其中,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为:农业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企业,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观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本类贷款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
2.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实际运营1年(含)以上,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潜力较大,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潜力较大,有稳定的还款来源;
3.资信状况良好,申请贷款时无不良贷款余额、无不良担保余额、无恶意拖欠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符合政策规定。
二、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除符合《定南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中所列条件外,还必须无“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余额。
三、贷款用途
“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重点支持:蔬菜、脐橙、油茶三大主导产业和粮油作物、特色水果、茶叶、白莲、中药材、特色水产、禽蛋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贸易、休闲农业发展。不得用于从事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洗钱、欺诈、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不得用于购置不动产或投资房地产、股市、期市、债券等。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贴息、还款付息方式
(一)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由银行机构根据各类贷款对象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承贷能力和授信管理要求等评定。
1.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原则上 5 万元(含)以下。对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中个别贷款对象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不得超过 10 万元,5 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2.未达到种养大户条件的一般农户、县外引进的职业菜农的最高授信额度为10万元/户;
3.种养大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户;
4.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的最高授信额度为300万元/户;
5.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或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户;非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其它农业企业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为80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为500万元。
(二)贷款期限: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对象“贷款期限 3 年(含)以内”。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可续贷或展期 1 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 1 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可多次申请贷款。
(三)贷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 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 1 年期 LPR,1 年期至 3 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 5 年期以上 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内保持不变。
(四)还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一次性还本,按月付息。
五、担保方式
免担保免抵押。
六、贴息方式
县财政局按季贴息。借款人按月先行支付贷款利息,县财政局根据每季度贷款发放和贷款展期情况,审核拨付财政补贴。
1.非贫困农户贷款:给予50%贴息;
2.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贷款:给予 100%贴息;
3.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给予30%贴息,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给予20%贴息。
七、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八、合作银行
江西定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南县支行。
九、审批流程
“主体扫码申请贷款→银行贷前调查、原有信贷余额审查、贫困户与边缘户身份审核→乡镇审核→县级业务部门审核→县级推进小组联审”,纸质申请和APP申请同步进行。
承办银行主要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本银行贷款条件和风险控制要求进行调查审核,并提出建议贷款额度;县“财政惠农信贷通”、“产业扶贫信贷通”牵头部门对借款人是否有“财政惠农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余额进行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对“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身份进行审核;镇主要对借款人是否具有发展产业能力、产业发展现状及计划进行审核;县业务主管部门对借款人产业发展计划的可行性、与贷款额度是否匹配进行审核,提出合理额度;县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审,综合各部门意见,最终确定是否通过贷款申请及贷款额度;县推进小组办公室将符合贷款条件的名单发至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由县推进小组办公室统一将贷款申请和联审确认意见提交至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款。
定南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
推进小组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