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镇关于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公告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粗暴野蛮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六)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反映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我镇将为反映人保密,并承诺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反映材料通常包括:反映人基本信息、被反映人基本信息、被反映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
反映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四、受理反映途径
电话:0797-4216187 邮箱:747050719@qq.com
来信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老城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邮编341903。
定南县老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