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赣教基字〔2024〕12号)、《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基字〔2022〕18号)、《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
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长效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开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编班要落实“三公开”,即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健全阳光编班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均衡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编班要做到“四均衡”,即师资配置均衡、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生源类型均衡。
(三)坚持随机原则
采用先随机确定各班学生,再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师生团队。
(四)坚持稳定原则
分班结束后,起始年级学生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教体局同意。
三、实施范围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级数达到或超过2个的学校。
四、实施流程
(一)科学制定编班方案
学校是阳光编班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阳光编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编班方案要按照“三重一大”议事机制等形式进行研究讨论和集体决策。编班方案应包含阳光编班工作领导小组、学生情况、编班操作流程、任课教师团队安排等。
(二)实行方案审核备案
学校的阳光编班方案须报县教体局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加强对学校阳光编班方案编制的过程性指导。
(三)规范组织阳光编班
1.分班前准备要充分
⑴学校要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新生阳光编班方案、参与分班的学生名单和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问。
⑵确定现场参与分班的家长代表人数,家长代表人数按照自愿报名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人数根据学校场所容纳量确定。
⑶根据预录学生总数的男女比例和班级数确定好每个班级的男女学生数,并将男、女生进行逐一分类编号,以便分班操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再细化生源类别,让各班学生团队更加均衡合理。
2.分班操作要公开透明
学校起始年级阳光编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对分班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分班操作应包括以下环节:
⑴引导家长代表有序入场就坐。
⑵学校宣读均衡分班操作流程。
⑶随机邀请家长代表或校方教师代表,采取男、女生分批次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班学生组成,现场用电脑将每一个学生的姓名录入抽取到的班级。经校方代表、家长代表和县教体局监督员签字确认后,同步向社会公布。
⑷学校介绍教师团队均衡编排的情况。
⑸随机邀请家长代表或校方教师代表抽取各班的任教教师团队。任课教师团队抽取结果经校方代表、家长代表和县教体局监督员签字确认后,同步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编班结果备案
编班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各班学生名册和教师团队名册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个别后期补录及中途转入学生,也要根据各班班级人数等具体情况均衡编班。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阳光编班是落实义务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各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认真、严肃做好阳光编班工作。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编班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股、办公室、幼教办、县教育考试中心和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阳光编班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校阳光编班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
县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的实施全过程加强监管,通过现场监督、线索核查、实地督导等方式,检查各校阳光编班工作开展情况,并严格根据学校公布的编班人数审核学籍。分班工作须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校要畅通举报渠道,对外发布学校编班方案时要公布县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小学编班举报受理电话:0797-4280145,初中编班举报受理电话:0797-4290145)。
(三)严格工作纪律
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课程班、教工子女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等,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测评等形式进行编班。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起始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一律不得参与当年的阳光编班工作。阳光编班工作过程中,各校要注意保护学生和家长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编班结果公示内容不得包含学生敏感信息。
(四)严肃执纪问责
将义务教育阳光编班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综合发展考核指标。及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对于违规学校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