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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南县加强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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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府办字〔2022〕12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南县加强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加强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

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12

定南县加强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

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行政村(社区)安全员队伍>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57号)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夯实安全防范基层基础,提升基层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实现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建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队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化安全防范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安全保障能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推动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定南县高质量发展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建目标

通过组建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队伍,做到有人员配备、有制度职责、有待遇保障、有培训考核,压实行政村(居委会)安全监管和灾害应对责任,明确基层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职责,健全基层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基层安全防范体系,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安全意识到基层、安全责任到基层、安全投入到基层、安全监管到基层、事故遏制在基层形成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新格局。

三、组建方式

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明确1名安全员。安全员同时承担灾害信息员职责,由具有一定文化、责任心强的行政村(居委会)“两委”干部兼任。安全员由行政村(居委会)推荐,镇(城市社区)审核确定并加强日常管理。

四、工作职责

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主要承担本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灾情统计报送和开展灾情核查评估等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宣传政策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协助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产、生活安全常识和各类灾害应对技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摸清风险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协助镇(城市社区)、行政村(居委会)全面摸清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分布情况和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风险隐患灾害台账,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报送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对集会、生产经营活动、存储仓库、道路交通、燃气使用、危险水域、自建房屋的巡查以及生产生活中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重点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每月定期向镇(城市社区)应急管理机构报告辖区内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异常情况等重要信息,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报告,一般问题隐患及时报镇(城市社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重大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可越级向县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善后处理、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等工作。

(五)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

(六)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灾害信息普查等。

各镇(城市社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进行细化。

五、待遇保障

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每人每月先发放100元,剩余100元在年终考核评比后,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等次发放。考核优秀和称职的,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考核不称职的,不予发放;对不称职的不予发放部分资金以镇(城市社区)为单位,统筹奖励给考核优秀的个人。

六、补助工资执行时间

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补助工资从2022年1月起执行。

七、组织管理

(一)教育培训。建立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定期培训制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对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的集中培训,县应急管理部门每年不少于1次,镇(城市社区)每半年不少于1次。上级文件及时传达学习。

(二)管理考核各镇(城市社区)负责行政村(居委会)安全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每半年对安全员履职情况进行1次考核,对考核称职以上的可以续聘,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取消其任职资格。考核结果同时报备县安委办。

(三)指导督导县安委办加强对村(居委会)安全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将各镇(城市社区)对村(居委会)安全员日常管理工作绩效纳入应急管理综合工作考核评价范围,形成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县单位。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4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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