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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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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19年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内容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定南县历市镇工业大道92503室,邮编:341900,电话:4299006,电子邮箱:jxdnjgdd@163.com)。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大队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李白岸任组长,教导员黄明亮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了办公室。落实了机构和人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三)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2019年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对涉及的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计算机机房的机器进行专人专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磁盘、U盘和移动硬盘)实行专机专人管理。对网络数据采取了数据存储备份。

2、涉密载体清理情况:对涉密的电脑系统进行病毒防御和定期查毒清毒。

3、建立了操作权限管理制度,按管理权限设置了信息管理员、信息审核员和信息发布员对网络信息进行监控管理。

4、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发布的政府信息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各科室、中队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不能决定是否公开的内容报分管领导决定,若分管领导不能决定的由大队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5、按照保密工作的要求对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清理,没有发现涉密信息和涉及商务的敏感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公开,由办公室负责。

(二)主动公开的公开程序:各科室、中队所收集整理的有关信息,报科室、中队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报送的信息,报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上传到定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8类。

(四)2019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大队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截至20191231日,年度累计发布信息400条。

(五)切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工作、重要事项公示、政府信息查询和重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能,明确到了每名干部的岗位职责,让职责明确到机关、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个人。

(七)对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了公开。对行政服务项目进行了基本信息汇总,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具体经办人、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和办理结果告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按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要做到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答复。办公室为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人员的充实稳定、网站的维护投入、工作平台的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和途径还需进一步探索,以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四)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商务工作的服务作用,深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