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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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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单位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南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定南县历市镇工业大道6号,电话:0797-4291159,邮编341900,电子邮箱:dnczjbgs@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域经济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在落实 “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四区”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定南的新篇章道路上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2023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9条,主要包括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等方面内容。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定南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经信息、行政执法以及公共服务等栏目,今年还开设了直达资金到基层。通过公共查阅场所、政务公开栏等途径,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接收和办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公开信息,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合法。及时归档公开信息,妥善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规定在有关平台公开信息,一是按照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每月及时上报公开信息;二是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信息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落实人员保障,安排2名专职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高质量上报信息、稿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局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定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逐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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