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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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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单位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定南县行政中心三楼330办公室,邮编:341900,联系电话:0797-4291114,电子邮箱:dnxrsj4291114@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稳妥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全县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增强。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针对人社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与群众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我局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着力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领域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反映人社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取得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规范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影像关。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谁提供、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提高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一是认真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二是利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一是建立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日常监测和整改。对于日常自我监测和网站季度性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转给责任股室,并督促其做好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主动公开效率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二)改进措施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人社系统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完善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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