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明确了部门职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财政部门落实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非农建设违法占用高标准农田行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护政策落实和管护资金使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