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文广新旅局 > 年度报告

定南县文广新旅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定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以下简称:定南县文广新旅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南县文广新旅局系(地址:定南县文体中心办公楼307综合股,电话:0797-4292963,邮编:3419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定南县文广新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3年在定南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04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412条,通过“定南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2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定南县文广新旅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0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1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192条。办理网络问政共3件,已按要求办结3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制定并公开了《定南县文广新旅局依申请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详细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定南县信息公开  http://www.dingnan.gov.cn/dnxxxgk/dn187/xxgk_bmtt.shtml)。2023年,定南县文广新旅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的有关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机制,逐级把关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规范信息选取筛查和分管领导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建设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做到政务公开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是政策解读比较少;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类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情况

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清单。今后我单位要加强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全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公共文化服务类内容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