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53号)安排,省厅采取“双随机”和专项检查方式,并联合设区市和直管试点县(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下半年以来,省厅派员赴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上饶、宜春、抚州8个设区市和南城县、丰城市、鄱阳县3个省直管县(市),会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对15家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经过省厅上半年组织的专题调研、集中整治、交叉检查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并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管理,我省安全培训现状有了一定的改观,主要表现为:安全培训市场比较稳定,培训机构基本满足我省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大部分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有的安全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档案规范,如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九江首佳无损检测工程有限公司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请各地应急管理局切实举一反三,对辖区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厅(交省厅宣教处)。已检查的15家原则上今年内不重复检查。今后每年都要制定计划对辖区培训机构的年度监督检查,并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存在问题的,要依法进行处置,并做到闭环管理。
(二)切实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请各地应急管理局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部署要求,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部门协同,对发现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以及非法中介,以及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查处一批、整顿一批、淘汰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三)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培训建设。根据疫情常态化需要、安全培训发展趋势,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江西省安全生产理论知识网络培训标准(草)》计划2022年12月底前出台,目前该标准已在省标委会立项。请各地引导加强网络安全培训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先试,探索安全理论线上培训新路。
(四)切实实行安全生产培训与考试分离。目前全省有50多个考试点,且只有少数地区由政府投入建设安全考试点。请各地应急管理局建议当地政府建设安全培训考试点,并加强管理。2023年底前,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和赣江新区都应根据辖区人口和企业集中度,建成1至3个由政府投资建设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且由具备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基地,改革过渡期间,依托社会资源设立的考试点有序平稳收回。通过培考分离,净化安全培训市场,营造安全培训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
监督检查15家安全培训机构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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