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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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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y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定南县客家大道,电话:0797-4296123,邮编:3419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定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1年在定南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91条,其中本单位栏目63条,县级栏目428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综合防治、环境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六大板块,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共计428条,同时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推动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通过县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我局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业务培训方面,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规范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工作的宣传氛围有待浓厚。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三是提高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三服”意识,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领导高位推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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