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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定南县城区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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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定南县城区街道办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定南县城区街道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4297611

一、概述

根据《条例》的要求,定南县城区街道办配备兼职工作人员2名,确保了定南县城区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一年来,我街道积极贯彻落实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12月底,定南县城区街道办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高。此外我街道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举办信息员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和法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定南县城区街道办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年来,我街道安排人员及时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全年累计完成发布信息1108条,信息质量大大提升,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定南县城区街道办认真对照《条例》等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结合定南县城区街道办工作实际,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开展自查和梳理。重点推进城区的日常工作的主动公开,多涉及辖区内的计生、民主、小街小巷、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综治维稳工作、精准扶贫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途径

定南县城区街道办通过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定南县城区街道办2017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定南县城区街道办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有待进一步明确,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强化。公布的信息有时不及时。

2017年,定南县城区街道办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管理体制上,要根据《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体制;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法制办的工作联系,及时得到业务指导,吸取成功经验。根据政府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审核效率,进一步加快信息上网的更新速度,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载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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