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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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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老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单位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老城镇党政办联系(地址:老城镇圩镇(边贸城),电话:0797-4216187,邮编:3419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老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围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定南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60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数量189条。

1.决策公开。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2022年开展老城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莲塘古城建设)。并对外广泛征求意见,获得群众一致支持。

2.服务公开。严格自行服务事项公开。承接县级下放最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并组织各村开展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并在村务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开。

3.结果公开。执行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等公开,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4.执行公开。对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信息在镇政务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抓好老城镇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做好公开前的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我镇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作风,以“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努力提高政府透明化”为要求,不断加强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问政等栏目,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细化人员工作职责。二是强力推进工作。认真落实县政府公开平台信息定期报告、问题整改要求。三是开展专项行动。逐项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要素,定期自查完成情况。2022年,我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乡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我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全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我考评合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业务人员对信息的公开把握不足。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把关不足,存在很多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围绕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加大信息把关,以完成发布为基本,强化质量把控,进一步统筹增强信息发布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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