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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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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老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单位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老城镇党政办联系(地址:老城镇圩镇(边贸城),电话:0797-4216187,邮编:3419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老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围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2;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度,老城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1359条,微信公众号132条。全年共受理网络问政3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未收到要求老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将上级下发《2023年定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作为指导文件,按照文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非涉密政府信息。二是规范设立领导审核制度,每条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均需通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确保无涉密内容和个人敏感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定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老城发布”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二是结合本镇实际,根据不同需求,针对性发布群众需要有用的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规范答复网络问政。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负责干部年终考核,结合工作特点制定相应考核方案。二是进行责任追究,对公开错误政务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发布人和责任领导进行问责,2023年度,我镇未发生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学习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我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二是全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重点围绕解决人民群众需求为核心,以政策服务为着力点,着重回应群众关切,在政策解读形式和解读内容上,提升解读方式方法的多样性、灵活性和直观性,真正做到让普通老百姓看得懂、能领会,充分发挥政策解读惠民利民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镇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定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逐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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