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实施“引人入定”购房补贴。
1.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非本县户籍在我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并把户籍迁到县城区的(以新落户的户口簿为准),由县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2.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我县缴纳社保满12个月,首次在我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县财政给予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给予全日制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给予全日制本科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可与户籍迁入购房补贴叠加享受)。已分配人才住房的,须退出人才住房后凭相关凭证再申报购房补贴。
责任编辑:冯志远 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