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
——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6年3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县财政给予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
——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全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责任编辑:冯志远 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