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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公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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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鹅公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单位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南县鹅公镇联系(定南县鹅公镇圩上,电话:0797-4238122,邮编:3419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定南县鹅公镇认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全年在定南县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062条。在“山水鹅公”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度,定南县鹅公镇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鹅公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依据“一人公开、一人审查”的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程序,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在定南县鹅公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府行为,监督政府行为,同时也及时了解相关的利民政策和实时新闻。

2.微信公众号。利用“山水鹅公”公众号,及时发布乡镇动态,拓宽人民群众联系政府的渠道,将政府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起来;开发和利用政府信息资源,实现全社会共享。

(五)监督保障

一是在工作考核方面,明确镇党委(组织)委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为具体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责任,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是在社会评议方面,通过“监督一点通”等多平台接收群众反馈意见,形成社会评议,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群众举报投诉事件,未发生因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不尽责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是在责任追究方面,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责。

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需要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通过多种渠道,如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并同步推出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

二是推进决策公开透明化。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发布征求意见稿等方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及时公开决策依据、决策草案以及决策结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定期更新数据,确保信息的全面性与准确性。例如,在财政资金公开方面,详细公开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维护及时动态更新公示目录,清理过期公示文件杜绝泄密涉敏信息、严重表述错误、栏目空白、超期更新等问题。二是严守政务公开制度标准,聚焦“清单式”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镇、村两级公开目录清单,对拟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政策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组系列宣传活动,主动送政策上门,优化服务群众工作,使政务公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事项监督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做好各个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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