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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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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办〔201929号)以及《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市财预字〔2014〕32号)精神,结合我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县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请县直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编报的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范围和目的

(一)评价对象

县直各部门需组织开展本级或所属单位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

县财政局重点选择县教体局、县职业中学、县农粮局等3个部门(单位),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

(二)评价范围和目的

2018年度部门全部预算资金,涉密或特殊安排资金除外。以部门所有支出(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为内容,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绩效评价方式

绩效评价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通过收集单位数据资料、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出具评价报告,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等。

三、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体系

评价主要围绕部门履职所需的资金投入、预算执行、管理情况;部门资产管理情况;年初工作计划、目标及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及目标实现率;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

四、评价等级及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合格

不合格

分值

得分≥90分

90分>得分≥75分

75分>得分≥60分

60分及以下

评价结果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并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部门履职能力和运行效率的有力手段,也是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及时完成。各部门接通知后,要尽快启动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属财政重点评价的部门要在12月20日前,对照方案认真收集、准备、核实相关绩效佐证材料并做好相关自查工作,县财政局将组织中介机构或专家对单位进行现场评价。属自行组织绩效评价的部门要在12月30日前完成自评价,并将部门基本情况表(附件1)、部门项目情况表(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和评分表(附件4)报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公室。

(三)真实准确,认真实施。各部门要对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要如实反映本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绩效评价结果应客观、清晰地反映出支出和绩效之间的关系;相关佐证材料要完整、齐备。

附件:1.部门基本情况表

      2.2018年度部门项目情况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5.相关佐证材料

                                 定南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1               

部门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部门职能

:

职能简述:

近三年单位职能是否出现过变化:有             

如出现过变化,请简述变化内容:

部门基本信息(截止20181231

成立时间

职能部门个数

在职员工人数

外聘人员人数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部门财务信息

2017年初预算数

 

2017年决算数

 

2018年初预算数

 

2018年决算数

 

2018年决算数构成

一、部门预算:

    其中:1. 公用经费支出    

          2. 人员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

          4.财政采购支出

二、资金来源

          1.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

          3.其他资金:

2018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量化目标/时间要求等)*

一、

二、

三、

四、

五、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附件2                                                                                      

2018年度部门重点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简述

文件依据

项目预算金额

占当年部门预算%

上年本项目预算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

2.部门职能概述

(二)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日常管理、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风险控制(日常检查监督、质量把关)等。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主要包括党委、人大、政府、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要反映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参考格式:县财政局年初批复*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万元,年度预算调整*万元,合计*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万元;完成支出*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等;年底结余*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万元、项目结余*万元。部门预算支出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见下表:

            *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单位:元

预算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执行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预算与执行的差异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差异原因主要是:(具体文字说明)

(一)基本支出

主要说明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管理等情况,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重点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与上年同比增长(减少)比率等要单列说明。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等情况。

2.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及分析。

3.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及执行进度情况及分析。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评价得分及等级标准。

(二)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主要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专项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反映资金管理、日常工作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提出对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切实可行的建议,建议应与揭示的绩效问题一一对应,紧密结合。


附件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说明

投入(15分)

部门目标设置情况

(5分)

目标的明确性(2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设定了中期规划、年度目标及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有(2分);

没有(0分)。

目标的合规性(2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县委、县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全部符合(2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目标的合理性(1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部门预算配置(10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过程(55分)

部门会计核算管理(30分)

预算完成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

达到目标值的得5分;

100%>结果≥90%,得3分;

90%>结果≥80%,得1分;

结果<80%得0分。

预算调整率(5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10%上限;未超过目标值得5分,超过目标值上限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支付进度率(4分)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结果<40%,得0分。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结果≥90%,得3分;90%>结果≥85%,得2分;结果<80%,得0分

结转结余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目标值为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4。

部门预算管理

(1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6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滞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挪用情况;

7.不存在虚列支出挪用情况;8.不存其他违规情况。

全部符合(6分);

符合其中七项(5分);

符合其中六项(3分);

符合其中五项(2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符合其中一条得1分,最高得3分。

基础信息完善性

(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符合其中一条得1分,最高得4分。

部门资产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符合其中一条得1分,最高得3分。

资产管理完全性

(3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帐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符合其中一条得1分,最高得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

(4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目标值为8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4,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部门产出绩效(30分)

部门履职产出(15分)

项目年度实际完成率(5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目标值为100%;

达到目标值得5分;

100%>结果≥95%,得4分;

95%>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5%,得1分;

结果<85%得0分。

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目标值100%;以5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5,95%的扣5分。

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5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目标值100%;以5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5,90%的扣5分。

部门履职效果(15分)

结果应用创新(5分)

部门将绩效结果主动对外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结果应用方面的创新情况。

评价要点:1.部门是否按要求对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部门是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

全部符合(5分);

符合其中两项(3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没有结果应用(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对服务对象及时反应的满意度和服务质量的满意度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干部职工满意度(5分)

干部职工对工作环境和学习成长提升的满意度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满意度调查可根据部门类别自行制定。


附件5

佐证材料清单

1.国家对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3.县、市、省委,县、市、省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文件;

4.部门职能职责、中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部门预算批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等;

6.部门内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日常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人员管理等相关材料,

7.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如有);

8.满意度调查;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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