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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划定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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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燃原因。

1、烟花爆竹的主要原料以火药为主,再按一定比例加入硝酸盐和镁、铝、锑等金属粉制成,烟花爆竹点燃后,迅速燃烧,激烈爆炸,在释放出绚丽焰火的同时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烟尘,乌烟瘴气,浓烟滚滚,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2、燃放烟花鞭炮会产生大量的灰尘、炮皮纸屑等残余废弃物,灰尘四散、纸屑飞扬,影响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给环卫保洁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和工作量。3、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隐患较大。4、烟花爆竹燃放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如适逢无风或低气压天气,污染物一时无法飘散,将会强烈刺激人的呼吸系统,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二、制定目的。

烟花爆竹对我县公共安全和空气质量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特制定此通告。

三、禁燃范围及措施。

(一)东以新时代大道与工业园正大门红绿灯处为界;

(二)南以泮贤变电站(高铁新区范围内禁止燃放)为界;

(三)西以佳达商业中心红绿灯处为界;

(四)北以三南大道与仙岭大道交接口(详见定南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图)为界。

下列重点区城和地点实行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二)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站、油库、液化石油站、天然气站、粮库、民用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库等易燃易爆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四)发电、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军事设施附近;

(五)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幼儿园、托管所、学校;

(六)山林、绿地、苗圃、墓区等重点防火区;

(七)桥梁、地下空间;

(八)公园、商场、商店、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工地、广场、居民楼顶等重点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