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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动漫解读】定南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工业纾困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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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印发的《定南县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工业纾困扶持措施有:

1.自2022年4月1日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并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3.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属于国家鼓励类行业内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企业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照每度电0.06元、0.09元、0.12元三档标准进行补贴,单个企业一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4.降低工业企业用气成本,2022年4月1日起,视天然气上游到岸价格和西气东输推进情况,适时给予工业用气价格临时补贴。

5.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持续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6.积极配合全市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工作,协调本县企业市内、县内协作配套,促进供需对接、产销衔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政企圆桌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经营困难和问题。

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8.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全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依规核查办理拖欠款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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