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预算草案关于债务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地方政府债务不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2017年底,全县债务限额为16.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84亿元,专项债务4.57亿元。2017年底,全县债务余额为13.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25亿元,专项债务3.86亿元,我县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均未突破对应债务限额。
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2017年底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限额情况表.xlsx
附件下载: 2017年底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