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赣州市定南生态环境局领导职责分工的通知
(根据情况动态调整)
张宁华(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李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综合协调股、宣教、人事财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团工妇、乡村振兴、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公共卫生、网格区、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县环委会办公室、环境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对口联系行政中心服务窗口,联系驻局纪检组等工作;
曾新生(党组成员): 分管污染防控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总量减排、向上争资争项等工作;
廖毅(党组成员、技术服务站长):负责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站、美丽定南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县水气土专委会办公室工作,协管水、大气、自然生态股保护、总量减排等工作;
刘 俊(执法队长):负责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分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