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定南县人民政府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南县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及服务发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定府办发〔2020〕4号)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南县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及服务发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定府办发〔2018〕10号) |
2020年4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