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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有效)关于印发定南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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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定南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定南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县镇村现有的供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为目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供水质量和水平,实现城乡供水跨跃式发展;围绕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两手发力、系统治理”的治水方针,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强化农村供水的行业监管。充分发挥供水管理部门的专业作用,打破城乡“二元化”供水格局,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广大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今后五年的工程设施建设和供水管网延伸改造,我县的城乡供水在2025年底达到以县域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实现全民覆盖,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的供水保障模式。

2020年底前,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构建,落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主管部门、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将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纳入县“十四五”规划目录清单,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2021年至2024年,每年度完成建设投资不少于规划总投资的20%。

2025年底前,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服务人口比例达到95%以上,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的愿望基本实现。

三、模式构建

(一)明确主管部门

定南县水利局为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主管部门,履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政府职责,负责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组织协调、宏观规划、明确标准、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确定实施主体

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主体,全面统筹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规划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具体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做好农村分散式供水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做到统筹建设、统一服务。

(三)落实供水单位

定南县自来水公司为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作为全县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供水单位,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在镇村提供优良的供水运营管理服务,并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加强镇村水厂及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用户用水安全;同时,规范用户用水行为,加强用水计量,强化水费收缴,倡导节约用水。

(四)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

1.构建一体化运营体系。将定南县自来水公司整体纳入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各镇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也纳入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抓好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与技术指导等工作,统一城乡水厂的服务方式。定南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各镇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设施的运行技术服务,组建好全县城乡供水统一服务的运行管理队伍体系,统一各水厂与供水设施运行服务标准,延伸服务范围,覆盖分散的用水户,推进城乡供水服务一体化;创新乡镇中小型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定南县自来水公司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将规模偏小的供水工程以及分散供水工程整体打包后委托规模较大的水厂代管,保障专业化维修养护。在确定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模式之前,各集镇和村级水厂必须按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2.压实供水单位责任。定南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定南县自来水公司全面落实城乡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责任,落实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设施维修养护,确保供水水质、水量和水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公示各水厂的责任人、供水事故抢修电话和标识牌;建立投诉、咨询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水户反映的供水问题;制定供水安全应急方案;接受水利及发改、卫健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3.推行标准化管理。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要对照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指导并监督供水单位制定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水质管理、安全生产、水费收缴等运行管理制度;定南县自来水公司要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理台账,对全县供水工程公示管理责任人与监督电话等信息,要建立运行服务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4.强化水费收缴。全面落实城乡一体化供水的水费收缴制度,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根据供水工程运行、供水单位管理及用水户水费承受能力,科学核算工程运行成本,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5.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县政府加强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加强城乡供水的水质方面监督管理。定南县自来水公司要设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水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完善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依托县疾控中心开展城乡供水的水质监测,配齐检验设备,配足专业人员,落实工作经费。

四、总体规划布局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规划布局

按照“厂网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优先集中供水”的原则,打破镇村行政辖区界限,全面规划、统筹布点、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加快构建以县城区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百吨千人及供水人口100人以上)为辅,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人口100人以下)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形成县城水厂管网延伸与各镇大水厂为中心的延伸供水模式,最终实现全民覆盖,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的保障模式。定南县自来水公司已完成大管网铺设的沿线周边村庄优先实施进村入户的管网延伸工程,先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服务,待第二水厂(天子印水厂)建成后再覆盖符合供水条件的相关行政村。2021年后所有新建镇村供水工程全部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管理服务;对已建的乡镇水厂和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有计划地逐步延伸供水服务,最终实现全覆盖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

(二)重点建设任务:包括新(扩)建和提升改造两大部分。具体为:2020年至2025年,同步新(扩)建和改造农村供水工程,增加自来水入户数量,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2021年至2025年,争取每年度完成建设投资不少于规划总投资的20%。

(三)工作要求

1.加快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要求,有序开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应长短结合,应结合可持续发展,合理安排“十四五”期间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按照以县城水厂和乡镇大水厂为中心由近至远及“先集镇、后村组”的原则逐步推进;规划保留的现有工程,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提质增效,抓好工程改造。

2.规范程序流程。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制定好有别于县城的农村供水入户政策,做到全县村民均享受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优惠政策。已有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和镇村供水管网覆盖的区域,相关行政村有意愿接通县城自来水的村组,入户前先由村组向所在镇提出申请,村组入户费收取率达到村组户数的80%以上,然后由所在镇统一行文报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安排项目组织实施。县水利局加强城乡供水工程的质量监管,负责供水项目技术审查;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供水工程建设、管网改造、水厂设施、入户表计安装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负总责。

3.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标准、水质监测标准、运营管理标准、管理服务标准有序推进供水工程建设。水源地选址充分考虑水源水质、水量和水源地污染源、风险源等因素,选择水质Ⅲ类以上的水源地,科学合理确定水源地;合理配置混凝反应、沉淀、过滤、滤后消毒等处置设施以及生产工艺;集中式供水的,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强化计量收费,有条件的工程同步建设在线监控、视频安防等信息化设施。项目涉及的各类管材、管件、防腐材料、滤料、化学粘合剂、水净化处理和消毒设备等主要材料,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技术标准程序和设计质量要求进行采购,确保选用的物资材料与设备产品质量能够满足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4.强化工程监管。严格按照省政府及省水利厅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的要求,从建设标准、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方面,强化和规范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实时做好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水资源论证、环评审批、水质检测和建设方案比选优化等工作,全面把好供水工程设计图纸联合审核与工程造价审核等前期工作,供水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按要求完成供水管道试压与冲洗消毒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明确城乡供水一体化主管部门。2020年12月底前,按照有利于管理的原则,明确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主管部门及工作职责。

(二)确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与供水管理单位。2020年12月底前,确定实施主体与供水管理单位,明确实施主体与供水管理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定南县水利局结合各镇地形地貌及水源、人口分布特点,科学合理布置水厂和管网,组织编制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将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纳入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理安排好“十四五”期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并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四)全面核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并收取水费。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比例达95%以上,水费收费率达90%以上;2021年3月底前,县发改委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工程的水价核定。

(五)健全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机制。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农村供水水源的保护和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县疾控中心完善水质检测制度,配齐检验设备,配足专业人员,经常性开展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1年3月底前建立全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的水质监测机制。

(六)镇村供水工程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范围。2021年,将政府投资建设的镇村水厂分批次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范围,并做好饮水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将日供水能力500吨以上的龙塘自来水厂、岭北自来水厂、车步自来水厂优先纳入定南县自来水公司统一的运营管理服务(老城、鹅公2座自来水厂待理清权属纠纷后再纳入管理;岿美山自来水厂待连接水源后再纳入管理);2021年9月底前,将日供水能力100-500吨的镇村水厂纳入定南县自来水公司统一的运营管理服;2021年9月底前,将日供水能力30-100吨的镇村水厂纳入定南县自来水公司统一的运营管理服;2021年12月底前,将供水人口100人以上的镇村水厂纳入定南县自来水公司统一的运营管理服;对私人投资建设的镇村水厂,今后5年有计划的收购后纳入管理。

(七)推行标准化管理。2020年完成4座“千吨万人”农村饮水项目标准化管理;2021年起,逐步开展其它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定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政府县长,副组长为分管副县长,成员为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供电公司、县水投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宏观规划、明确标准、行业监管等工作,健全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制度,出台行业监管、工程质量监管、供水运行管理等制度办法,切实履行政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投公司抽调人员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项目部,专职从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管理及征迁协调等工作;县自来水公司要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规范有序的开展好城乡供水运营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水利部门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取水许可证办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行业监督,会同发改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审批、投资计划下达、供水价格核定等。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项目资金审核和拨付等,协助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做好年度地方债券申请报批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投资审核和委托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住建部门负责简化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厂、供水管道建设和水厂改造报批手续,采取报备施工制度。卫健部门负责供水工程卫生监督、水质监测,办理卫生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环境整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土地预审、调规、划拨等。供电公司负责建设与运营的用电保障。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建、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和建设管理合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资金投入大,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农村供水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县级财政适当补助,还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依法依规进行市场化融资落实建设资金。对今后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的,要监督其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并明确财政资金所占股份及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我县农村居住分散且人口少的实际情况,县政府每年将给予定南县自来水公司一定的资金补助,连同城乡供水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与水质监测工作经费一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全面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定南县水利局承担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主管责任,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顺利推进;压实定南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实施主体责任,明确权责,切实扛起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实施任务;全面压实定南县自来水公司的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切实抓好镇村的供水服务,确保镇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五)落实优惠政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各部门在用电价格、建设用地、税收、水资源费等方面按国家规定享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等优惠政策。用电优惠政策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赣发改商价字〔2006〕344号),用地优惠政策执行原国土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号),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67号公告,水资源费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

原文下载:关于印发定南县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