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科创中心 > 工作动态

科技成果转化的“蛋糕”,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和分中心要如何分?藏着这些门道!

访问量:

以下文章来源于秋凡科转,作者秋凡

近日,有在高校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经理人咨询:学校技术转移中心拟依托各地校友分会建立技术转移分中心。分中心组织当地校友资源针对学校科技成果开展技术转移前期沟通活动,最后办理手续由学校总部统一完成。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给分中心的利益提成一般在什么范围?


图片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发挥强大的校友资源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说,科技成果转化做得好的高校,校友在这当中都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学校技术转移中心拟依各地校友分会建立分中心,就是发挥校友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有效方式。


通常,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和分中心的利益分配会考虑多方因素,比如贡献度、资源投入等,既要激励分中心,也要确保学校利益。从目前来看,现在各个高校的做法也不尽一致,主要的做法有以下几种:


按分中心具体工作确定的做法:如果分中心核心职责为前期资源对接、需求匹配及沟通协调,但最终签约和风险由总部承担,提成设为10%-15%;若深度参与技术评估、商务谈判,提升至20%-30%。


按分中心转化金额进行阶梯式提成的做法:分中心科技成果转化100万元以下按15%-20%;10万-500万元按12%-15%;500万元以上按10%-12%。


按“基础+奖励”的做法:分中心基础提成按固定5%-8%(覆盖日常运营);超额奖励,转化收益超预期目标部分,额外提成10%-15%。


以某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为例,该高校把分中心的收入简单分成两部分:一是促成的收益,根据分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去确定这个比例,如提供简单技术对接,按10%支付,如果参与评估和谈判等工作,这个收益比例20%;二是争取地方对平台的经费支持,分中心获得了所在地的平台经费支持,其实是用了学校的牌子,学校固定收取30%,70%给分中心,作为分中心做一些具体运行和开展工作的经费。


图片


最后,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事项是,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和分中心之间,要明确责权利。中心和分中心的协议中,要明确界定分中心在需求挖掘、技术评估和谈判推进等环节的具体职责和义务,包括约定学校品牌使用规则等内容,避免后续纠纷


另外,建议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和分中心的分配要建立动态调整的机制,可要根据分中心的实际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定期评估分配的合理性,对于做不好的分中心也要有“惩罚”机制,包括摘牌并终止合作,做到能上能下。从目前来看,很多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存在“重挂牌,轻管理”、“挂牌容易、摘牌难”的情况。为此,我们建议,高校在建设技术转移分中心之前,就要提前建立好退出的机制。 


来源:秋凡科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