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科创中心 > 年度报告

定南县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定南县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单位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定南县科技创新中心联系(地址:定南县龙亭路11号交通局5楼,电话:0797-4291161,邮编:3419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县科创中心通过“定南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科技的公告、通知、公示、新闻等信息90余篇,在县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共发布信息257条,主动公开行政工作动态、相关政策等情况,提高群众对科创中心工作的知晓度。一年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县科创中心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明确工作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县科创中心明确了各相关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由中心各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内容的保障、相关业务内容和网上投诉的回复;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协调、督办,并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避免了职责不清、衔接脱节等问题。为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县科创中心还安排了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并给予有力的办公保障,确保正确执行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适应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签字后,按公开程序及时发布政策制度、工作动态、科技信息等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内容保障和安全维护,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中心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制度保障和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做到“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二是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做好信息新增,服务好群众;二是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收集科技创新方面服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中心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定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定期更新单位工作动态,全面落实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及时发布单位公开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