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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县级银行“抽贷”行为投诉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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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循环,现将银行“抽贷”行为投诉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

1.本投诉电话受理本县银行对我县民营企业进行“抽贷”的行为。

2.银行“抽贷”行为是指在企业未违反《贷款通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对单个企业收回未到期贷款或承诺续贷但未续贷的行为。

3.投诉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书面投诉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银行的名称、涉嫌抽贷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提倡实名投诉。投诉人不愿提供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行为的,予以尊重。

4.投诉电话(请工作时间拨打):定南县金融服务中心 0797-4265308。

请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市民监督,并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定南县金融服务中心

                                                               人民银行定南县支行

                                                                赣州银保监分局定南监管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