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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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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部署,落实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根据《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建安办〔202314)要求,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全力做好定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基本方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辩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强化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加大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定南县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梳理、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消除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带队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台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形成闭环管理;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职责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方案,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做好交底记录。

2.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巡查检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及《赣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负面清单》《赣州市燃气安全负面清单》,对标对表,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台账,限时开展整治,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闭环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燃气管道改造(安装)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审批管理,不符合审批流程的,坚决不予审批;凡是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件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4.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全面实施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专家,组建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5.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严格落实劳务派遣培训及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制度,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6.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动态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年底前至少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二)严格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及重要会议、节假日、关键节点等敏感时期,常态化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三类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从严予以查处;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挂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企业、项目基本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干部;按照企业、项目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干部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企业、项目醒目位置悬挂(附件1),全面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在企业、项目全面自查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检查、购买第三方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再检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督促企业、项目落实整改措施,限期闭环销号管理(附件2);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我县住建领域生产安全稳定。

4.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对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排查走过场而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并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切实保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

(三)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整治重点。结合2023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整治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旬报制度、“安全日志”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不规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过程管控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警示标志设置等“三类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城镇燃气领域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燃气工程项目不按照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等从业人员无证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餐饮场所违规使用50公斤气瓶、擅自安装气化设备和敷设管道,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等问题。

3.自建房领域整治重点。重点检查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在5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和信息归集工作,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的信息复核,7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12月底前基本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等情况。是否做好分级分类整治,落实行业责任和属地责任,制定“一栋一策”,将管控措施转化为工程措施,引导产权人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主动解危。检查开展日常巡查情况,是否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形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安全管理员巡查上报、乡镇(街道)监管解危、县级随机巡查抽检的经营性自建房常态化巡查的工作机制,是否对巡查发现的自建房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从严从快处置,动态清零新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4.建筑消防整治重点。持续深化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城镇燃气企业(场站)、保障性住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办公场所(区域)消防安全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等场所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易燃易爆管理管控情况,消防疏散通道设置情况等,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根基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教育日”、安全生产应急救护体验教育以及燃气安全宣传“六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板报、横幅、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短信等各类媒介,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广泛宣传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2.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加大住建领域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引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工艺更新,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住建领域实际,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建立起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4.落实监督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通过悬挂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渠道,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且查证属实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金额,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聚焦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统筹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强化监管执法手段,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精准跟踪问效,织密安全监督网,对已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督办,持续开展各类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有关单位、各行业领域于4月20日前印发实施方案并完成动员部署工作,6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悬挂工作;各相关科室于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定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委办(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站),联系人:赖富伟,电话:13870799300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样式)

2.定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1:

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样式)

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公司/企业名称                   责任单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导:                   联系电话:                   

      部:                   联系电话:                     

    注:规格为60cm×40cm,蓝底白字,空格处为白底黑字。

附件2

定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重大隐患描述

所属行业

发现时间

完成整改时间

是否挂牌督办

具体整改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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