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开展全县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管控安全风险,堵塞监管漏洞,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内容
全面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保障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力保障生产安全。
(一)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是否精准辨识并严格落实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验收工作要求;是否针对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三类事故”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施工临时用电是否按TN—S 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进行设计;动火作业、电气焊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消防设施配备、场地清理要求;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落实作业人员看护要求;问题隐患整改是否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安全日志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位;扬尘治理是否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持证上岗。
(二)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安装监测报警装置;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否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燃气餐饮场所是否使用不合格灶具、橡胶连接软管等部件,是否在同一场所同时使用或储存燃气和“环保油”等其他燃料;是否规范安装、使用智慧燃气报警装置;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是否分开放置;餐饮等场所是否违规使用50kg液化石油气气瓶。
(三)自建房方面。重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是否严格落实“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和“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安全管控底线要求;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九小”场所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广告牌是否遮挡窗户或逃生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尤其是C、D级自建房)是否采取维修加固或者拆除等工程措施进行整治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未采取工程措施前是否采用硬质围挡实行“硬隔离”;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更改承重结构的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自建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是否依法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四)保障房方面。重点检查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变形、下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堵塞、占用、封闭;电动车是否在规定的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充电、停放;非住宅商铺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燃气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外立面瓷砖、粉刷层是否存牢固、是否存在高空抛物现象;公共部位堡坎、边坡、挡土墙是否完好;重点岗位人员是否持证24小时上岗作业等情况。
(五)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擅自投入使用;2019年5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是否依法责令改正。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5月1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3月6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风险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燃气企业(厂站)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确保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二)全面核查阶段(3月7日—4月7日)。各有关单位要将摸底汇总的风险隐患反馈至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等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指导企业、项目、场所加大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开展全覆盖自查,确保所涉风险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同时,自3月15日起,住建局安委办将按照风险隐患全覆盖要求进行全面核查进展情况。核查期间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反馈风险隐患屡查屡有、虚假整改、久拖不决的或者在核查中仍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从严从重执法处罚。全面核查期间,住建局安委办将针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抓住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至少将上报各1起以上风险隐患整改走过场、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不到位的执法典型案例;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力,切实督促企业、项目、场所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8日—5月10日)。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主要人员要掌握行业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深入一线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落实闭环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现场严查细查,对发现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督促企业、项目、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全面落实整改,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问题隐患的企业、项目、场所,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关停的一律关停。
(三)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梳理总结一批安全生产示范企业、项目,进行宣传表彰,及时曝光一批问题隐患突出企业、项目、场所,强化震慑警示教育。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项目、进场所、进社区等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火灾自救逃生等知识,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引导企业职工、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严肃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的跟踪指导,将适时开展“回头看”,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对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对企业、项目、场所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或不落实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报请上级有关责任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