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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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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办理对象

申请人为自然人

办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申办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或者经济困难承诺书;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办理程序

1.到法律援助中心领取并如实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当事人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3.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是否予以法律援助。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日,承诺时限即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定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

定南县历市镇仙岭大道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797-426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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