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农户因保管不善,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声明作废。
1.鹅公镇瑶田村江贝下组,承包方代表龙光景,2023年12月3日前打印,编号360728106212020005J;
2.鹅公镇水邦村新围组,承包方代表彭新玉,2023年12月28日前打印,编号360728106206190021J。
定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下列农户因保管不善,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声明作废。
1.鹅公镇瑶田村江贝下组,承包方代表龙光景,2023年12月3日前打印,编号360728106212020005J;
2.鹅公镇水邦村新围组,承包方代表彭新玉,2023年12月28日前打印,编号360728106206190021J。
定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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