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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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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办字2021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多起燃气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21〕32号)、《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21〕76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扎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镇(城区)、各部门牢固安全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切实提高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汲取省内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各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排查、认真整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安全防范形势持续稳定。

二、全面排查整治,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1.全面排查摸底。聚焦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聚焦重点场所全面排查1)经营燃气、液化气企业;(2)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小区、农贸市场、机关单位、企业、农村、学校(幼儿园)、酒店、景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气瓶等问题。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整治,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城管局、市监局、教科体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开发经营公司

2.坚决消除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隐患由安委办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开展燃气行业“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隐患,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工信局、城管局、市监局、教科体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开发经营公司

3.提升本质安全镇(城区)、各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加强对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督促加强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燃气施工期间专人监护、施工结束严密性试验等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操作;指导企业按规定开展商业和住宅入户燃气安全检查和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和不当使用行为的,燃气企业要积极指导用户进行整改。继续加快推动液化气瓶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通过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气瓶全过程进行跟踪追溯。(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城管局、市监局、教科体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开发经营公司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各方责任。各镇(城区)、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本区域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应急、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其他部门,要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

2.强化宣传教育。住建局牵头,镇(城区)各部门积极配合,普及安全用气、用电、用火等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墙报、电子屏幕等渠道,普及安全用气、安全取暖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灶具等,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隐患整治。住建局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镇(城区)各部门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施隐患闭环销号管理。

4.强化应急响应。镇(城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上下畅通、反应及时,燃气领域一旦发生重要情况和突发问题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果断组织封控疏散。各燃气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强化信息报送。各镇(城区)、各部门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报县安委办,邮箱:dnxajj2010@163.com

附件:《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定南县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


燃气安全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

序号

排查企业(场所)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

时限

整改验收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

整改验

收入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燃气安全排查治理台账(重大隐患

序号

排查企业(场所)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

时限

整改验收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

整改验

收入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县委书记龙小东县安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

  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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