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县校园消防和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市安办〔2022〕4号),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决定在全县开展校园消防和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校园消防和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县校园消防和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底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问题隐患,全面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校园消防安全整治范围:全县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既有房屋安全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2000年以前)、建设标准较低、严重失修失养的既有房屋。
三、整治内容
(一)校园消防安全整治方面(2022年2月底完成):
1.上好一堂消防安全课。放假前,各镇(城区)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以宣传贯彻落实《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契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开好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利用校内电子显示屏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火灾警示录、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开展火灾防控宣传,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学校)
2.发放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放假前,各镇(城区)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工作实际,发放一封致家长的信,进一步提高学生及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家长教育小孩掌握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各学校)
3.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春季开学后,各镇(城区)、教育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开展幼儿园、大中小学校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类学校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指导学校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增强火灾逃生自救技能,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学校)
4.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排查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紧盯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学校危房等重点要害部位,重点排查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危化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通道、防盗网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食堂燃气报警器安装、用电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销号整改。二是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教育机构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房屋基础、主体或承重结构、装饰装修工程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登记,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档案资料;对存在安全问题隐患的房屋,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组织进行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住建局、县住房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依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城区)落实)
5.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教育、住建、应急、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对辖区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以及学校房屋排查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学校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镇(城区)落实)
(二)城镇既有房屋安全整治方面(2022年3月底完成):
1.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各镇(城区)要重点围绕既有房屋老旧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等问题,发动物业管理公司和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开展清理楼道、疏通消防车通道活动,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公安、住建、消防救援、交警、城管以及物业主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老旧小区消防通道执法整治。对发现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严重,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由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一区一策”整改方案,落实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管大队依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城区)落实)
2.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各镇(城区)各部门要充分发动综治网格、公安民警、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落实网格化排查,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各镇要按照省政府赋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依法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同时,各镇(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的消防安全技术支持和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依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城区)落实)
3.加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各镇(城区)要对老旧住宅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全覆盖、地毯式的排查,一旦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指导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单位按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维修、更新、改造。对于老旧小区内的高层建筑,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依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城区)落实)
4.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摸排。各镇(城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按照《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赣州市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住房字〔2022〕1号)要求,组织力量对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重点排查房龄较长、地基主体有明显变形、有地下室的老旧房屋,“下店上住”的混用房屋,改建为经营性用途的房屋等。要落实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坚持“一楼一策”“一房一策”,逐一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方案,对账销号,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应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依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城区)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前)。各镇(城区)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校园消防及既有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广泛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开局良好。安全课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立即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23日至1月31日)。各镇(城区)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自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联合检查阶段(2月7日至2月28日)。教育、住建、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制定检查计划,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全面开展校园消防和既有房屋安全联合检查。
(四)开展“回头看”(3月1日至3月31日)。各镇(城区)对联合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较为突出的学校和既有房屋,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之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校园消防和既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基层,彻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重大隐患要集中挂牌督办,彻底整改,对无法整改的,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全力筑牢校园消防和既有房屋安全防线。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镇(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督促,强化考核。县安委办将把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督查及考核内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整治期间,教育、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要牵好头,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台账资料(见附件)及时报送至县安委办及上级对口部门,校园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由县教科体局负责牵头汇总(联系人:谢建宏,联系电话:13879725388,邮箱:dnajg999@163.com);既有房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牵头汇总(联系人:郭琦赟,联系电话:15007089993,邮箱:2393453775@qq.com),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由县住建局(联系人:赖富伟,电话:13870799300,邮箱:26415921@qq.com)o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各阶段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分别于每月25日前将牵头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叶填,电话:19914699172,邮箱:dnxajj2010@163.com)
附件: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2.老旧既有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3.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明细表
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书记龙小东,县安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
定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印发
附件1
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 |
检查情况 |
培训演练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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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场所)名称 |
隐患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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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区) |
XX中学 |
例:1.宿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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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教职工XX人; 2.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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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老旧既有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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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既有房屋名称 |
老旧既有房屋 坐落地址 |
隐患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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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市、区) |
XX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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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定南县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明细表
序序 号 号 |
街道/乡镇 |
房屋名称 |
坐落地址 |
户数(户) |
户主(楼长)姓名/单位名称 |
业主电话号码 |
建筑面积(㎡) |
建筑层数 |
建 造 年 代 |
房屋结构 |
房屋 类别 |
产权类别 |
使用情况 |
安全 隐患 |
整治情况 |
整治方式 |
网格巡查员姓名 |
网格巡查员电话 |
整治销号 时间 |
1 |
示例 |
***公房 |
**社区**大道11号 |
18 |
市***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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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代 初 |
砖木 |
居 住 建 筑 |
集资房 |
自 用 |
部 分 隐 患 |
整治 |
拆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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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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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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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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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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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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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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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房屋结构选项:选项:砖混、框架、砖木、土木、钢结构、其他;房屋类别选项: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产权类别选项:自建房、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非住宅、经营性场所、其他;使用情况选项:自用、出租、闲置、营业、其他;安全隐患选项:部分隐患、C级危房、D级危房;整治情况选项:已整治、正整治、待整治;整治方式:腾空房屋、维修加固、整体拆除、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