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经研究,现将定南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2]69号),请责任单位按实施计划和《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并积极组织好项目的实施、验收、资金申请等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2022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附件:定南县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计划表
定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
定南县财政局
定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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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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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是否重点帮扶村 |
建设任务 |
资金计划(万元) |
项目绩效目标 |
完成时间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类别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定南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各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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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种植早稻、开垦抛荒地的农户进行补贴,具体补助标准参照定办字[2022]9号文件。 |
112.91 |
确保完成2022年早稻任务面积在5.7万亩,粮食产量5.55万吨以上,早稻每亩增产5公斤左右。涉及补贴农户3600户,其中脱贫户774户。 |
2022年9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生产发展 |
合计 |
11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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