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91万元(赣市财农字 [2022]69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主要用于全县种植早稻、开垦抛荒地的农户进行补贴,现予以公告。
附件: | |||||
定南县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果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 | 分配资金合计 | 备注 | |
项目个数 | 市级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
1 | 全县 | 1 | 112.91 | 112.91 | 全县种植早稻、开垦抛荒地的农户进行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 |
合计 | 1 | 112.91 | 112.91 |
监督举报电话:0797-4291257
公示单位:定南县乡村振兴局
公示时间:2022年8月6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