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经研究,现将定南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实施(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一、认真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告工作。项目所在镇政府、村委会要根据《关于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制的通知》(定精扶办字〔2018〕2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各级公示公告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公告照片存入项目档案。
二、严格执行项目计划。补助类项目由各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补助政策实施;工程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各项目单位做业主,下达的项目由各项目单位负责采购规划设计单位,做好设计预算、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50号)、《关于印发定南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定府办字〔2019〕51号)、《定南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发包议事规程(试行)》(定精扶组字〔2019〕6号)及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走招标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各业主单位应积极对接各行业部门履行好相关监管职责。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来源为《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3]1号),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积极组织好项目的实施、验收、资金申请等工作。光伏项目要按建设批复要求9月底全面完工、9月底完成全面拨款100%。
四、完善项目资料归档。平时要注重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工作,项目档案资料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定南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建设项目资料目录的通知》(定精扶办字〔2018〕20号)要求完善,做到一项目一档案。
附件:定南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定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定南县财政局
定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定南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 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 地点 |
是否重点帮扶村 |
建设任务 |
资金计划(万元) |
项目绩效目标 |
完成时间 |
项目主管 单位 |
项目类别 |
1 |
天九镇人民政府 |
天九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光伏项目 |
天花村 |
市级 |
建设200KW光伏,面积1000平方米。 |
80 |
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安置点脱贫户47户 220人,监测对象1户 2人。 |
2023年9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产业发展 |
2 |
岿美山人民政府 |
岿美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光伏项目 |
三亨村 |
省级 |
建设150KW光伏,面积750平方米。 |
60 |
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安置点脱贫户40户 166人,监测对象2户 10人。 |
2023年9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产业发展 |
3 |
老城镇人民政府 |
老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光伏项目 |
老城村 |
否 |
建设100KW光伏,面积500平方米。 |
40 |
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安置点脱贫户39户 173人,监测对象3户 15人。 |
2023年9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产业发展 |
4 |
岭北镇人民政府 |
岭北镇摇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光伏项目 |
迳脑村 |
否 |
建设95KW光伏,面积475平方米。 |
38 |
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安置点脱贫户34户 169人,监测对象1户 5人。 |
2023年9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产业发展 |
5 |
岭北镇人民政府 |
岭北镇横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光伏项目 |
月子村 |
否 |
建设150KW光伏,面积750平方米。 |
60 |
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安置点脱贫户92户389人,监测对象3户16人。 |
2023年9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产业发展 |
6 |
龙塘镇人民政府 |
龙塘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光伏项目 |
桐坑村 |
否 |
建设200KW光伏,面积1000平方米。 |
80 |
壮大村集体经济,惠及安置点脱贫户85户420人。 |
2023年9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产业发展 |
7 |
县农业农村局 |
脱贫户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贷款贴息 |
各村 |
/ |
全县符合条件的脱贫户“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贴息”政策 |
22 |
促进脱贫户产业发展,增加脱贫户收入,惠及脱贫户约500人。 |
2023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产业发展 |
合计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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